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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淮北市期末考试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淮北市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淮教〔2019〕131号

濉溪县、市辖三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工作即将结束,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20年1月13日—16日。

文化课考试要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参照各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进行命题。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偏题和怪题。组织好体育、艺术、劳动、计算机等科目的考查,考查科目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二、寒假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寒假时间从2020年1月18日开始。2月9日学生返校报到,2月10日正式上课。

2.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年级:寒假时间从2020年1月20日开始。2月3日正式上课。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本学期和下学期教学工作衔接,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认真组织好学生期末复习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等工作;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二)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广大教师开展不少于三天时间的师德师风专题教育集中学习,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省教育厅制定的《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的《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三)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要求学生不参加各种非法集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假期文明出游,用小善行传播社会正能量;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养成良好的上网、用网习惯;倡导中小学生踊跃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志愿服务和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对孤寡老人、军烈属、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活动。

(四)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贯彻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淮政办〔2018〕7号)文件精神,认真核查适龄儿童少年未接受相应学段教育的情况,主动对接乡镇、街道,落实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机制,确保学生不流失。

(五)各县(区)要开展联合行动,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坚决清理违规开设的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全市中小学严禁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受聘线上或线下校外培训机构。

(六)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要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为学生布置阅读3—5本经典书籍的寒假作业,指导家长在春节期间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教育活动,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

(七)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布置社会实践作业,鼓励中小学生参与日常家务、手工制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将劳动教育融入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生活和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

(八)各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召开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学校对学生的寒假要求告知每一位家长,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让学生科学、有效、快乐度假;向全体家长发出倡议,布置寒假预防近视眼作业,科学指导学生减少使用电脑、手机的时间,针对体质健康测试项目进行锻炼,关注孩子身体健康,每天保持室外体育锻炼1小时,带领孩子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增强体质。

(九)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各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前、返校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宣讲我市禁放烟花爆竹和文明养犬的规定,开展交通、防溺水、煤气中毒、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意外伤害。寒假期间,原则上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外出。寒假期间不封校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各中小学校寒假期间要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维修,以保证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十)认真做好学校寒假期间的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24小时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意外突发事件,必须按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如遇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寒假安排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执行,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要将本校假期值班表于2020年1月17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

(十一)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本通知执行。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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