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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教师资〔2018〕15号

濉溪县、市辖三区教育局,市直及企事业办有关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资﹝2018﹞9号)精神,现就做好年度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报名及学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学习科类划分

1、学前教育类

2、小学学段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品德、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7个类别;

3、初中学段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2个类别;

4、高中分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13个类别;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参加高中学段对应科目学习,专业课教师统一参加通识类培训。

二、报名工作

1、参学教师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县区属学校、企业办幼儿园由主管部门汇总,分学段、学习科类填报《淮北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集中和远程)人员汇总表》,于9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师资科(电子版EXCEL格式,邮箱:hbjyszk@163.com)。

2、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师在报到时提交《淮北市201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报名表》和本人的《继续教育证书》,并按(教师资﹝2018﹞9号)文件要求,提交一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心得体会,一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教学反思,由培训院校赋予等次或分数计入集中培训学习成绩,凡未按规定提交学习心得和教学反思的,将视为继续教育学时不达标,不得参与年度继续教育验印。

三、学习安排

1、集中培训参照附件《淮北市2018年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安排表》进行,学校和参学教师要提前做好安排。

2、远程教育由培训机构安排网络培训班级,由培训机构和班级辅导者及时通知。

四、关于继续教育工作几项具体要求

1、认真组织好、完成好年度教师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各县区和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要细致、周密做好本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报名、组织学习工作,参加学习的时间和地点要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凡发生漏报、错报、未能按规定参加学习等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集中培训学费和远程教育学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教材费从县区或学校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不得由教师个人承担。

3、继续严格执行《淮北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集中学习管理办法》(教师资[2010]8号)相关规定,无故不参加,或参加继续教育未达学时要求者,视为年度继续教育不合格,取消当年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教师资格注册等资格。


附件:1.报名表.doc

        2.远程教育汇总表.xls

        3.集中培训安排表.doc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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