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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皖教秘职成〔2020〕31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贯彻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1.关于学前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我省中职学校现有学前教育专业点24个。自2020年起,我省不再增设中职学前教育专业点,已设置该专业的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逐步缩小招生规模,其他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今年年底前转设为幼儿保育或相关专业。

2.关于医学类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我省目前中职中医专业点1个,无中职农村医学专业点。自2020年起,原则上不增设或恢复已停止招生的中职农村医学、中医专业点,对现有的中职中医专业点,教育部、中医药管理部门将逐步减少招生规模直至停止招生。对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确有需要举办的,要按规定认真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备案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当前涉及中职医药卫生类国家控制专业,有“农村医学”、“中医”2个专业。自2021年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医药卫生类专业(不包括“农村医学”、“中医”专业)不再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开设,由市级、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核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

3.有关工作要求。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稳妥有序推进转设,要充分用好既有专业师资和教学资源,指导有关中职学校做好转岗专业课教师培训等工作,确保在今年底前完成辖区内中职学校国控专业转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邢安民  0551-62823764

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控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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