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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度淮北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教〔2020〕133号


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市直有关学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下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副高职称评审权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0〕160号)的要求,自2020年起,我市组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标准

(一)评审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市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与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在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市中等专业学校在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与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在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审标准

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执行;申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依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5号)执行。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精神,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学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不予受理。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及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所属学校的人事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的管理和监督,报送《淮北市中专学校教师申报资格核准表》(附件1)至市教育局师资科。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学校有岗位、符合《标准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职称评审材料。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填写《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且需提前报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后送省人社厅同意。

(二)单位推荐

学校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竞争推荐人选,并组织竞争推荐。

申报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2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标准条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班主任或教研组长情况、教学计划、教案准备及教学完成情况、任期内听课评课及公开课情况、专业实践(考察)情况等进行认真核实,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并签字盖章,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署承诺书。

(三)逐级审核

各单位按管理权限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公示。《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逐级签字加盖公章,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

(四)考核评审

申报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讲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高级讲师资格评审,申报当年在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讲师资格评审,在申报当年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考评课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参加测评人数的30%,不合格等次人员不得申报。

四、政策要求

(一)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申报人和申报材料要在校内、县(区)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县(区)方可上报。

(二)实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制度。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精神,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反映教师平时教育教学的成果与业绩,申报人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要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不得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而提供虚假材料。申报人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须分别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校长诚信承诺书》(附件4),各级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下载他人论文;证书造假;提供老教案、假教案;听课记录等材料涂改造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评审已通过的,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在申报评审过程中,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弄虚作假、包庇袒护或把关不严上报虚假材料、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予以通报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予以严肃处理。

(四)有关要求。

1.请申报人和县区及市直学校,严格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写报送,不得改变表格结构。《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需双面打印填写。

2.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根据省、市人社、教育部门有关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平均学时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学时认定的基本程序为:每年度校本培训学时由学校和县、区及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填写并审验,集中培训学时由培训院校填写,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培训所获得的学时(学分),凭合格(结业)证书计入学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后,以县、区,企业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进行学时认定。

3.有关年限计算。除继续教育学时按学年度计算外,其他学历、资历、业绩等均按周年计算,本年度职称评审终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5.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6.关于援派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认真贯彻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精神,对援派人才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关于明确援藏援疆教师职称评聘有关事项的通知》(淮教〔2019〕127号)执行。申报人员援派期间因故不能及时返回参加考评课的,可申请以视频录像课的形式参加考评。

7.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28号)精神,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中累计工作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五、报送材料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须在11月18日前填好《2020年度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7),将参加考评课的教师名单上报至市教育局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hbjyszk@163.com。评审材料于2020年11月23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县区由教育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学校由本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推荐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度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7,用Excel格式填报)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信息录入一定要和本人评审表填写的一致。

2.推荐工作情况报告。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校长诚信承诺书》。

4.公示证明。

(二)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2份,需双面打印上报,不得擅自更改表格结构)。

2.《淮北市2020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淮北市申报中专学校       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近1个基本任职年限的和申报需要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说明,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职称过渡表,请参评人员将资格条件所有证件放在同一袋中。

6.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对2人或2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教学科研成果、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等,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凡证书上未明确证书持有人的,应由审核人员在证书原件上注明“此证书系xxx所有”、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关文件,方为有效材料。

7.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其中获奖的应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及论文原稿。

8.近一个基本任职年限每学年度《教师专业发展考评报告册》。

9.经学校验证的2019—2020学年原始教学设计,对担任2门以上课程教学的原始教案同时提供。如提供的是电子版教案,须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10.评审标准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未尽事项,按照省市人社、教育部门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1.附件1-淮北市中专学校教师申报资格核准表.docx

2.附件2-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x

3.附件3-破格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x

4.附件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5.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校长诚信承诺书.docx

6.附件6-单位公示证明.docx

7.附件7-2020年度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lsx

8.附件8-淮北市申报中专学校 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docx

9.附件9-淮北市2020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x

10.附件10-标准条件.rar


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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